推动岛屿经济发展的黄八丈丝绸
江户时代推动岛上经济发展的黄八丈丝绸
江户时代,年贡通常以谷物或钱币缴纳,但八丈岛却以特产的丝绸(黄八丈)替代谷物作为年贡上缴。上缴的数量根据官员勘测的田地面积计算,布料的质量也受到官员的严格管理。黄八丈丝绸成为幕府将军家的御用品,用于制作后宫宫女等的衣物。除了上缴幕府的布匹外,黄八丈丝绸还通过江户的商人销往各地,不仅深受封建领主和旗本(直接受将军指挥的武士)阶层的喜爱,还逐渐流行于江户的普通百姓之间。销售所得用于购买生丝、粮食及其他必需品,然后运回岛上。
用黄八丈丝绸缴纳年贡的历史
1620年(元和6年)
事件: 官员登岛视察田地
年贡额度(黄绸): 由地方官判断而定,而非根据田地面积计算
1670年(宽文10年)
1673年(延宝元年)
事件: 测量田地并根据面积确定年贡额度
年贡额度(黄绸): 620反(*约长7440米)
1722年(亨保7年)
事件: 八丈小岛、青岛也作为年贡征税对象受到调查
年贡额度(黄绸): 635反半
1738年(元文3年)
事件:实施严格的土地调查(根据“反亩步”制测量)
1782年(天明2年)
事件: 新耕的田地也要征税
年贡额度(黄绸):663反2分5厘
1839年(天保10年)
事件: 年贡额度达到最高水平
年贡额度(黄绸): 704 tan, 9 bu, 7 rin, 5 mo
1909年(明治42年)
事件: 丝绸缴税制度被废除,改用钱币缴纳地租
年贡额度(黄绸):1反黄绸布匹换算为1日元72钱5厘
*江户时代一卷布匹的长度固定(2反),相当于曲尺八丈(约24米)。